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

举报奖励:

 

按照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》、《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保护和奖励制度》执行。

附:

1、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》

2、《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保护和奖励制度》执行。


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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